建筑业营改增就要来了!税率拟设定为11%
发布时间:2016-03-11 上传者: 信息来源:本站
2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拟为11%。
《通知》表示,按照前期研究和测试的成果,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即原营业税的工程价款,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建筑业年产值近16万亿元,从业人员达到4500万,建筑业营改增涉及人数众多,利益调整复杂,因此营改增方案设计十分慎重。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在营改增未公布以前,其他相关部门抢先做出了这一通知以保证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调整,《通知》还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应重新确定税金的计算方法,做好工程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等计价依据调整的准备工作,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
此外,中国建筑业协会和中国建设会计学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筑业内部做好营改增准备。《意见》提出,建筑企业应该学习现有其他行业营改增文件,开展增值税模拟运转,制定应对方案。可见这一次营改增是真的要来了!